为加强对田径项目的反兴奋剂监督工作,畅通社会举报途径,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及早发现兴奋剂违规违法线索,打击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中国田径协会依据《反兴奋剂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中国田径协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运动员、及运动员辅助人员,具体包括:

  (一)在中国田径协会及其会员单位注册的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二)参加国际或国家级田径比赛的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三)参加中国田径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举办或授权举办的其他比赛的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四)参加田径项目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的普通田径运动参加者,即大众田径运动员;

  (五)中国田径协会及其会员单位管理的其他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六)其他所有中国田径协会依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管辖权的田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包括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居住在中国的、持有中国证件的、属于中国田径协会及其会员单位的、在中国境内的,以及参加中国田径协会举办的国家级比赛或赛事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

  第二条 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田径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管理,鼓励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中国田径协会、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或世界田联田径诚信委员会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的方式、方法不限,可采用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鼓励举报人以实名方式进行举报,表明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中国田径协会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中国田径协会

  地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中国田径协会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7104299、010-87167500

  传 真:010-67140801

  (二)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4376231

  (三)世界田联田径诚信委员会

  网址:https://www.athleticsintegrity.org/home右上角点击“MAKE A REPORT”(违规举报)

  第三条 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应当包括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以及具体兴奋剂违规行为的举报线索,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兴奋剂违规行为基本事实、理由和时间。对于重大反兴奋剂违规行为的举报事项,举报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注明举报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办法所称的涉嫌兴奋剂违规内容包括:

  (一)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

  (二)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的;

  (三)持有兴奋剂的;

  (四)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的;

  (五)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的;

  (六)共谋或企图共谋兴奋剂违规的;

  (七)违反禁止合作规定的;

  (八)阻止举报或报复举报人的;

  (九)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体育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将其规定为兴奋剂违规的行为。

  对兴奋剂检测结果呈阳性,拒绝、逃避或未能完成样本采集,以及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兴奋剂涉嫌违规行为,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判定。

  第四条 受理条件

  (一)被举报对象属于田径领域;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能基本说明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现象)的具体信息;

  (三)被举报对象或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

  举报信息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举报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他人、捏造事实,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中国田径协会、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或世界田联已掌握的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的线索,如相关案件已进入调查阶段的,则不再重复受理举报。

  第五条 奖励标准

  如举报线索经中国田径协会受理并调查(或授权调查)后符合下述相应的奖励条件,由中国田径协会按照以下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一)如提供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的基本线索或部分证据,经有关部门查证,被举报对象构成兴奋剂违规的,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二)如提供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的准确线索,并对案件调查提供切实协助,经有关部门查证,被举报对象构成兴奋剂违规的,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三)如提供兴奋剂违规违法行为的准确线索,并对案件调查提供切实协助,经查证后构成刑事案件,相关嫌疑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以刑罚的,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如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符合以上多个奖励条件的,按举报人所符合条件中的最高额度标准进行奖励,不予累加。

  第六条 奖励原则

  对于举报违反反兴奋剂法规、规章,或举报使用兴奋剂等线索的举报行为,实行“一案一奖”原则。

  如多人多次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举报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如多人对同一案件进行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时的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由各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如举报人伪造材料或隐瞒事实,取得举报奖励,中国田径协会有权收回该等奖励。如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励,举报人除应退回其取得的全部奖励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附则

  举报人(或单位)的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监督举报的行为,否则,如构成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应依照《反兴奋剂规则》进行处罚认定,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田径协会所有。